为了鼓励青少年接触声音艺术、声音科技前沿、激发他们学习声音艺术和声音科技的兴趣爱好和创造精神,中国传媒大学拟于2021年举办“中国传媒大学‘动听中传’高中生声音艺术作品大赛”。
本竞赛是面向全国高中生,旨在培养和激发青少年对声音设计与创作、媒体创意及音乐表演等方面的热情与理想,选拔在音乐和声音艺术方面卓有潜力、具备一定艺术功底、创意独特、思维新颖的青少年,为我国音乐和声音艺术事业的蓬勃发展积蓄人才。同时,该奖项将成为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挖掘拔尖人才的重要举措之一。
一、参赛作品分类
本竞赛共设置三个评奖单元,八种作品类型,参赛选手在递交作品时应注明所要参加的评奖单元及作品类型。
评奖单元 | 作品类型 |
(一) 声音创作单元 | 1. 声音制作类 2. 电子音乐类 3. 歌曲类 |
(二) 创意设计单元 | 1. 声音设计类 2. 文案策划类 3. 短视频类 |
(三) 音乐表演单元 | 1. 声乐演唱类 2. 器乐表演类 |
二、奖项设置
本年度,大赛设置各类作品一等奖共2名,二等奖共5名,三等奖共8名,入围奖共15名,奖项数量将根据当年大赛报名情况酌情调整。
三、奖励措施
1. 所有进入决赛的选手将获得大赛组委会为其颁发的决赛入选证书;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奖的获奖者,大赛组委会为其颁发获奖证书,其获奖资格也将作为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入选学院拔尖人才库的重要参考。
2. 获奖者和入围者还将有机会受邀参加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举办的各类学术交流、展演活动。
四、评委构成
大赛设有评审专家库,由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组织的学界专家教授和业界专家构成,每类项目评审成员不少于5名,每年大赛将随机抽取专家库成员参与评审。
五、大赛流程
2021年7月,发布大赛作品征集函,以学院网站、公众号为发布渠道;
2021年8月1日至8月31日,参赛选手将参赛作品通过网络提交至组委会指定网盘,作品提交要求见附件1;
2021年9月1日至9月20日,评委对作品进行初评,并选拔一定数量的作品进入决赛;
2021年9月20日至9月30日,从专业评委中组织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初赛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最终确定决赛名单。
2021年10月上旬,通过中国传媒大学网站、学院网站及公众号公布进入决赛的选手名单及相应作品名称。
2021年10月下旬进行决赛。决赛将采用现场展示、现场考核和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各类别现场考核方式见附件1。
以上时间点将以学校各项工作安排为前提,仅供参考
六、参赛报名及作品提交办法
本大赛将采取严格的作品递交流程,以保证所有作品安全提交、妥善保管、严格分类、严谨评选、落实颁奖。所有参赛选手应仔细阅读本作品递交办法,正确递交参赛作品,以避免出现错误,耽误作品的评比。
1. 本次大赛组委会不收取任何参赛费。
2.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完整著作版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参赛作品要求内容健康,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严禁抄袭、摹仿、拷贝他人作品。如在作品中使用了他人的作品,必须特别声明版权所有情况。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事造成恶劣影响的,组委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 所有参赛选手请在指定网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网盘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dUY2X-gSL-N48-Hcd1Qog
提取码:DTZC)
5. 参赛选手需提交的文件及具体要求如下:
1) 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参赛作品和参赛报名表电子版(word格式)、签名版(PDF格式、以“报名表_参赛选手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组委会指定电子信箱(附件大小不可超过2G)。
2) 所有文件放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作品类别_作品名_参赛选手姓名”的格式命名;文件夹内包含作品的各类文件以“作品名_参赛选手姓名”的格式命名)及工程文件包(单独文件夹,以“作品名_工程文件(参赛选手姓名)格式命名”)。
3) 邮件主题以2021“动听中传”奖作品类别_作品名_参赛选手姓名”格式命名。
5. 参赛作品应该在截稿日期2021年8月31日前递交。
组委会专用电子信箱:dongtingcuc@cuc.edu.cn
6.参赛选手须在报名表上详细填写作者资料和作品信息,组委会将依据作品报名表的相关信息与参赛选手进行联络。对于联络方式未注明或者有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
7. 参赛选手可同时参加三个评奖类型中的任意一类比赛,但每份报名表限报一部作品,同时参加多类比赛请分别提交报名表和作品。
8. 组委会不接受当面投递作品。
七、其他
若非特别指出,本文中:
1.组委会是指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动听中传”奖组委会。
办公地址: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
邮寄地址:北京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中国传媒大学53号楼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动听中传”奖组委会收
邮编:100024
电话:010-65783256
2.组委会不接受依法禁止出版、传播或者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
a、反对法律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c、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d、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 所有参赛作品原则上不予以退还。
4. 关于剽窃、抄袭:
a、剽窃、抄袭是指未经原作者同意,把他人的作品原封不动或改头换面之后据为已有的行为。
b、组委会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完全的监控能力。但一经发现,有权取消剽窃、抄袭作品参加评比。组委会对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c、组委会在司法部门或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人背景资料的情况下,负有提供该侵权人背景资料的协助义务。
d、向组委会投稿的作者视为同意组委会上述相应措施。组委会在满足上述条件下采取取消参赛资格等相应措施后,不为此向投稿者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包括不承担因侵权指控不成立而给作者带来损害的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之最终解释权为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动听中传”奖组委会所有。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抵触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动听中传”奖组委会
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
2021年6月
注:“动听中传”奖初赛作品要求及复赛考试要求 详见征集函中的附件1(征集函在本文下方附件处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