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梅

艺术学部副学部长,院长兼党委副书记,主持学院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外事工作

来源: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0-01-04浏览次数:588



李俊梅,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部副学部长、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教授。教育部音乐与舞蹈学教指委委员、首届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首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高校影视学会常务理事、音乐与声音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市钢琴基础教育协会副会长、“一带一路”民族艺术教育联盟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