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我校创办《音乐传播》期刊

来源: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12-02-27浏览次数:5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印发了《关于同意创办〈音乐传播〉杂志的批复》(新出审字〔2012〕50号文件),同意我校创办《音乐传播》学术期刊。该刊是继《现代传播》之后,第二种由我校独立主办的具有正式刊号的文科类学术刊物。

《音乐传播》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中国传媒大学主办、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出版,是一本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中文季刊。其办刊宗旨为:刊载音乐传播及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成果,探索音乐传播的基本规律、特点和方法,提供音乐传播领域学术交流平台,促进我国音乐传播和音乐教育事业发展。

《音乐传播》以内刊的方式运作了四年多,得到了学校领导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以及文科科研处、艺术研究院等单位的指导和帮助。在内刊运作期间,主编曾遂今教授带领的学术和编辑团队付出了大量心血,吸纳校内外专业教师、本硕博各层次学生广泛参与,逐步建立起了一个富有我校传媒音乐特色的学术交流、学科建设与教育教学实践平台,在专业领域中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力,为《音乐传播》转为正式刊物奠定了基础。

《音乐传播》成为正式刊物,反映了上级领导和专家学者对音乐传播研究的高度认可,进一步巩固了音乐传播研究的学术地位。作为一本具有时代特色的跨学科音乐学术期刊,《音乐传播》将为国家的文化发展、新时代音乐学的拓展做出贡献。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在艺术学升为门类且我校获得艺术学门类五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的发展机遇中,《音乐传播》将在推进我校传媒特色的音乐传播学科建设、提高音乐传播科研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我校艺术学科建设、艺术学科学术力量的整合、艺术学科综合实力的提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文:韦杰)